《麦田里的守望者》:用以唤醒某种逝去的本质
编辑读书笔记
你很难说这是怎样的一本书,有人说塞林格通过考尔菲德这个人物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竖立起了一位新的为青年人所热烈追捧的“时髦偶像”,甚至说他提供的是一种富有创见的写作。要我说,如此定义塞林格的这本书似乎多少有些不太合适,在我看来,它更像是在做一次有预谋的“启示”,如果说得不那么神神叨叨的话,“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亲爱的霍尔顿先生,只不过是将很多我们业已遗忘的事实“旧事重提”了起来,即它唤醒了那些沉睡在我们记忆之中,或者是潜意识之中的某种行为处事的方式、态度和品质。是的,不要因为霍尔顿仅仅是个16岁的青年就轻视他身上所具有的可能性,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因为仅仅只有16岁,他才能达成上述那份“成就”。
从童伟格那种精巧匠气的语言到塞林格写作时所运用的纯粹口语,对我而言堪称一次惊险的语言跳跃。实话实说,在刚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多少感到了一些无奈,请不要误认为我是故意这么选择自己的阅读顺序的,这不过是一次偶然。按计划,在完成《西北雨》的阅读之后,我应当回到那个我熟悉又陌生的85新潮,去阅读一批更为晦涩的“先锋小说”,但那天中午回到寝室,我不经意间瞅到了放在书架上落灰的这本书。仔细算来,距离我从书店把它带回家已经有7个年头了,但我却从来没有翻开过它,这对我而言是家常便饭,家中书架上连塑料封皮还没拆掉的书也并不占据少数,另一本跟它在我这里“同病相怜”的是《百年孤独》。是的,我家那本《百年孤独》已经随着数次迁徙而变得泛黄和残破不堪,但我却从来都没打开它读过其中的任何一句,这真令人难过不是吗?哦,我的意思是,令“书”难过。在某种意义上,一本未被阅读过的书是值得我们怜悯的,因为它的全部存在意义就在于被一双双或布满老茧或带有些许婴儿肥的手翻开并每一页每一页地“轻抚”,对它们而言,这很重要。所以上大学以来,我有好几次都把《百年孤独》放在我的备选阅读清单之中,但仍旧令我满怀歉意的是,我却仍旧未能翻开过它。除了这两本之外,被搁置的还有聂鲁达的诗集以及他的自传,那是我当年心血来潮购买南海出版社很多书目时挑中的两本。
我想我得把话题拉回来了。是的,经常看我写东西的朋友们应该不难看出有时我蛮喜欢自说自话、呓语乃至歇斯底里式的书写,有时则如现在这样,试图让你们在阅读的过程中和我构成一种简单的“对话关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是这样一本书,它所运用的语言完全是考菲尔德这个小伙子跟我们对话的语言,那是一种纯粹的口语,它纯粹到这小伙子的口头禅自始至终重复地出现在整个文本之中以至于在令人熟稔的同时感到某种疲倦。如果你读的是施咸荣的译本,那你一定忘不掉“他妈的”这三个字,在读完这个册子之后,我他妈的已经将这三个字定格在了自己的脑海之中,类似的还有“我说的是”,“说实在的”,“说起来还真有点儿好笑”等插入语,它们出现的频率过高以至于我每看见它们就会下意识地思考塞林格用的英文原句究竟是什么。我得承认这在我不算长的阅读经历中还算是头一遭。就是因为这些插入语的存在,语言的口头性和易读性大大提高,也提供了一种我在本段开始所说的“对话关系”,这很重要,至少对这本小说而言很重要,因为它的写作目的(纯粹是我个人的想法)很可能就是通过对话来唤醒读者的意识,而且其读者的定位也是广大的青少年(至少它发表后所引起的文化现象确实如此),青少年口吻的语言带来的结果就是易于读者接受,是引起读者兴趣,是让刚刚开始的阅读得以自然而然地开展下去。况且,当我们在现实中见过过于多的“别人家的孩子”,饱受现代社会准则所提供的评判依据的影响而不断地追求“优秀”之时,出现了这样一部塑造青春期叛逆少年的作品,我们又怎么会不对之提起哪怕是一点点的兴趣呢?从这个角度看,塞林格确实是把握住了读者的心理(尽管他可能根本没有这个意识)。
呃,是的,我又要提起我的研究了,我知道这很令你们厌烦,毕竟我实在提到它们太多次了(虽然我压根儿还没开始动笔),但是我还是得说,在我们亲爱的霍尔顿先生这里,我或多或少看到了《你别无选择》《弟弟的演奏》《伪生活》乃至《在天上》这些作品的影子。哦不,应该将之颠倒过来,因为从时间上看,霍尔顿先生的“历险经历”要早于“晚生代”们的“青春写作”。我挺喜欢这样颠三倒四说话的,它或多或少起到了一种混淆视听以期复杂化的作用(当然识货的你们一定认为我这样有些傻),是的,多少。我感觉,这种叙述方式就同霍尔顿先生的说话方式差不多,因为他在他自己的语言中也是显得那么可爱,以他的性格,他自然会十分抵触我这种说法,我相信他会用上五个“他妈的”来表示抗议。但事实是,你无法放弃这种感受,对,我说的是感受,虽然我多少会在这种笔记里赋以一些理性思辨的成分,但我真的很不愿意将它变得那样死板,你知道我是在说论文,跟霍尔顿一样,“我只要一想起这事,就想从窗口跳出去。”所以,以“笔记”为题实际上就是更多地赋评论以感性,你可以(我也确实)将这视为自己对语言组织能力和阅读感受力的“苦修”。
我又扯远了,让我们回到“感受”,是的,你在阅读甚至说是在跟考菲尔德先生的交谈之中会一直抱有某种感受,我的是如上所述的亲切、可爱还多少有种难过。注意我刚刚说的是“难过”,这种难过跟《弟弟的演奏》中的难过十分相似,但后者由于主人公最终步入了社会而更多一种无奈和令人叹惋的成分,毕竟,以阳痿为一种解脱对于一个成年男性而言总不会显得那么轻松。我们亲爱的霍尔顿先生(我蛮喜欢这种称呼他的方式的),由于只是身处十六岁,他的身上也缺少最小的我们能够称之为“悲剧”的元素,因而我在这里只是使用了“难过”。你得承认,如果光看霍尔顿小子的经历,你是不会有这种同情的感受的,相反,你觉得他实在是太可恶了,因为他身上聚齐了所有这个年龄段令人厌烦的特质:不好好学习、抽烟喝酒、满嘴胡话、逃学罢课、被学校开除。似乎,霍尔顿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小畜生,也称得上朱文喜欢使用的“杂种”。
读到这里多少有些熟悉的感觉不是吗?霍尔顿先生在我这里唤醒的是我曾咒骂过多次的悲惨的默尔索先生,他们的相同之处以及共同提醒了我们的是:你不能够就通过表面的现实来对一个人定性。默尔索在审判中被语言塑造为一个冷漠无情毫无善意的冷血杀人凶手,但我们都知道,他对世界、对生活乃至对妈妈所带有的那种积极的情绪;同样的,当我们看到霍尔顿先生的表面时,也不应当忽视他身上的天真质朴、幽默风趣、那种身为兄长的责任意识以及最重要的——对虚伪愤世嫉俗式的憎恶。
道理在经过类比之后显得无比简单,但问题在于,我们对于霍尔顿的误解远比对默尔索的误解更容易产生。你不得不承认默尔索的悲剧是发生在极端情境之下的,冰冷的律法条例将其本身所具有的高贵品质统统消解,最终只留下一个人能在其他陌生人面前表现出的最片面无比的“印象”;而在霍尔顿这里,我们对他形象的定位似乎根本无需多言,定论给出的是那样肯定和清晰,以至于我们很难去从根本上剥离这种先入为主的“片面认知”,因为他的“恶”和“不良”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任谁见到他、听到他所犯下的这些事都会这么觉得。正因如此,为我们亲爱的霍尔顿先生“翻案”才具有一种特殊且重要的意义。
加缪赋予默尔索的是一种存在主义式的观念,通过他的遭遇唤醒了世人对自身荒诞的存在处境的反思,默尔索的死亡以觉醒为开始,在这个意义上他已经无悔地活过了。塞林格给予霍尔顿的则是与其年龄相一致的更加单纯的内涵,与默尔索不同,霍尔顿自始至终都是一位“醒者”,在某种意义上,他与小说中其它人物乃至整个社会中的其它人物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样一种“清醒”。按照施先生译法,霍尔顿所厌恶的是那种假模假式的伪君子、与他人不平衡的状态。从表面看,他讨厌的是那样一种行为处事方式和存在状态,但从根本上讲,他所厌恶的其实是维系着整个现代社会生存基础的社会伦理道德(更“马克思”一点的话,我们说是“上层建筑”)。在他眼中,与人为善、夸夸其谈、和谐的人际关系都是虚伪的;普通人的一生以及长大则是一个有去无回的由纯洁、富有可能性向单调乏味转变的过程;那些被认定为合乎常规的,一个学生应该做的事情,都是令人腻烦的,不合理的。换言之,我们亲爱的霍尔顿先生并不认同现有既定的一切常规状态,他指斥它们的虚伪并不惜对之破口大骂。在从潘西回纽约的一路上,他不断地试图唤醒自己身边的人,以他那种对话式的口吻,但他所受到的无一例外的是对方的不耐烦和恶语相向,即便是老菲芯也以他为怪,因而他自认为最亲近也最喜欢的竟是不幸早夭的弟弟,这无疑是充满讽刺性的。
我认为,考尔菲德所给予我们的实际上是一种对待社会乃至世界的方式——即不断地质疑既存世界的秩序和规则以不断地追求真正的平等和自由,这本来是人类在开拓世界的过程中所长期存留着的经验,但却在现代社会日益完备的体制和道德约束中日益迷失了,这也是为什么塞林格选择一个正处青春期的叛逆少年来作为“代言人”的原因。可以说,霍尔顿最令人喜爱的正是从他的行为举止中所散发出来的单纯,这种单纯表现为有什么说什么,表现为情绪不断自由的变动,表现为一切所思所想都不保留地告知给读者。在这个年纪,他可以随时告知倾听者自己情绪的变动情况,他会不假隐晦地告诉你“我他妈的难受的要命”,“这真他妈令我难过”,是的,他就是这样一个真诚的人,或者,倘若你觉得凭他的年龄还尚未能对他的性格加以定性的话,我们至少可以这么说,这是一个天真无比的、十分可爱的孩子。
在说《西北雨》的时候我说过语义的流变给好端端的“匠气”添上了那讨人厌的贬义。现在,同样的现象发生在了“天真”身上,当然,对它而言,这种倾斜只是在部分时间和部分场景之中。可即便如此,倾斜本身仍旧是无可争议的现实,我们需要关注的是造成这种倾斜的原因。
作为反义词,“成熟”在被用以形容人的时候却并不显得复杂,它呈现出的褒义色彩是确凿的。这其实是件很有趣的事情。根据福柯的某些论述,权力关系可以出现在整个社会的任何角落,在语言方面也并不例外。语言的形成,或说掌控语言最终解释权的往往是成年人,孩童则在这个过程中作为“被统治者”存在。正因如此,语言在生成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受到由成人作为主体构成的社会的既存观念的影响,问题也就出在此处。当代社会是建立在现代性之下的,即现代性充斥在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正是对于规则的遵守,这种观念(我不清楚究竟是否应该称之为“观念”)是如此地重要和基础,以至于在一个多世纪的演化过程中逐渐定型、释放,从而最终烙印在人类的潜意识之中。但正如《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所言,“从来如此,便对吗?”当一种观念、道德准则逐渐定型,在更多的时候并不是因为它契合了全体人民的需要,相反,它往往会被“强权力集团”拿来用做御制“弱权力集团”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这种定型所带来的其实是一种束缚。但幸运的是,人类的历史并未停留在每一次类似情况出现的时候,在一定的历史机遇下总会有那么些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放弃那种顺从的生活,掀起所谓的“革命”或“改革”。笔者认为,这些“起义者”之所以能够吹响反抗的号角,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那种质疑的精神,而他们往往并非孤家寡人这样一个事实则证明了拥有这种观念的人是具有一定基数的。
考究个体的成长经历我们不难发现青年时段所显示出的丰富的可能性,在三观逐渐被塑造的阶段施以影响往往是“强权力集团”为了维护自身既有权益所采取的重要行动之一,而倘若在此阶段获得了不同于被社会认定的三观,那么这个个体就会脱离现行的社会秩序而存在。至此我们在绕了很远之后终于回到我一开始意欲澄清的位置,即塞林格选择考尔菲德小伙儿的原因。我承认这种论调带有过于明显的马克思主义倾向,但你也无法否认这种解释显示出的合理性。如果让我们将视野缩小,即便是放置在日常生活的方式之中,它依旧能够得到很好的证实,例如,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做很多事的时候,我们越来越多地依赖某种惯性,即之前已经形成的经验,在无意识中逐渐转化为了一种行动的准则,在这种情况下去思考自己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法做这样的事是不常见的。我认为塞林格通过塑造我们亲爱的霍尔顿先生正是为了用一种引人注目的方式大声唤醒沉睡在我们体内本能的警惕性和质疑精神,提醒我们要思考这种习惯性动作和那种由世俗规定的礼节之类的究竟有没有必要。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对大多数人而言,世俗的道德观念乃至社会的规则都是被教导的而非自发的,因而本质上的是非对错就显示出了一种虚幻的色彩,也因此,霍尔顿才不断地称之为“假模假式”和“虚伪”。
“一个不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塞林格引用了这句话,这无疑是一种最为明显的讽刺,但其背后却同样带有些许辛酸,联系霍尔顿总是形单影只的生存处境,我们不难看出在当今社会中那些“醒者”的处境,不得不承认,这确实应证了太白那句“古来圣贤皆寂寞”,我在此前所提到的那种难过也就是如此。
文 摘
- 我告诉他说我不会拿它扔任何人,可他不信。人们就是不信你的话。
- 我没回答他。我只是起身走到窗口往外眺望。一霎那,我觉得寂寞极了。我简直希望自己已经死了。
- 嘿,我真是苦闷极了。我觉得寂寞得要命。
- 我只要一想起这事,就想从窗口跳出去。
她把冰鞋买错了——我要的是跑刀,她给我买了花样刀——可我照样觉得伤心。几乎每次都是这样,每逢有人送我什么礼物的时候,到头来都会让我觉得伤心。
我拿了手提箱什么的准备动身,还在楼梯口站了一会儿,顺着那条混账走廊望了最后一眼。不知怎的,我几乎哭了出来。我带上我那顶红色猎人帽,照我喜欢的样子将鸭舌转到脑后,然后使出了我的全身力气大声喊道:“好好睡吧,你们这些窝囊废!”我敢打赌我把这一层楼的所有杂种全都喊醒了。随后我就离开了那地方,不知哪个混蛋在楼梯上扔了一地花生壳,我他妈的差点儿摔断了我的混账脖子。
女人就是这样。只要她们做出什么漂亮的举动,尽管她们长得不漂亮,尽管她们有点儿愚蠢,你也会有一半爱上她们,接着你就会不知道自己她妈的身在何处。女人。老天爷,她们真能让你发疯。她们真的能。
世界上没有一个夜总会可以让你长久坐下去,除非你至少可以买点儿酒痛饮一醉,或者除非你是跟一个让你神魂颠倒的姑娘在一起。
我觉得我自己确实很喜欢一有机会,就把一个姑娘取笑得面红耳赤,可好笑的是,那些我最喜欢的姑娘,我却不想拿她们取笑。有时我觉得你拿她们取笑以后,她们反倒高兴——事实上,我知道她们是会高兴的——可你一旦跟她们相处久了,平时从来没拿她们取笑过,那简直很难开始。
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她妈的是怎么回事。有些女孩子你简直怎么也弄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跟琴握手,你甚至都不会担心自己的手是不是在出汗。你只知道自己很快乐。你的确很快乐。
我老师在跟人说“见到你真高兴”,其实我见到他可一点也不高兴。你要是想在这世界上活下去,就得说这类话。
我是那种胆小鬼。我尽可能不表现出来,可我骨子里真的是个胆小鬼。
我于是大概会直挺挺地在那儿站那么五分钟,手里拿着那副混账手套,心里想着应该在那家伙的下巴颏儿上揍那么一拳——打落他的混账下巴颏儿。只是我没那勇气。我只会站在那儿,装出很凶狠的样子。我会怎么做呢,我只会说一些十分尖刻、下流的话,来激怒他——却不敢挥拳打他的下巴。嗯,我要是说了些十分尖刻、十分下流的话,那家伙大概会起身向我走来,说道:“听着,考尔菲德。你是不是在骂我小偷?”我听了都不敢说:“你他妈说的一点不错,你这个偷东西的下流杂种!”我大概只会说:“我只知道我的那副混账手套在你的混账套鞋里。”那家伙听了,大概会马上摸我的底,看看我究竟敢不敢动手揍他,所以他会说:“听着。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刚才是不是管我叫小偷来着?”我大概会这样回答:“谁也没管谁叫小偷。我只知道我的手套在你的混账套鞋里。”就这样能翻来覆去讲几个小时。可我最后离开的时候,甚至都不会碰他一下。我大概会到盥洗室里,偷偷抽一支烟,在镜子里看着自己装出凶狠的样子。嗯,这就是我回宾馆时一路上想的心事。
一个人压根儿就不应该胆小。你要是应该往谁的下巴颏儿上揍一拳,心里如果想揍,就应该动手揍。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我宁可把一个人推出窗口,或者用斧头砍下他的脑瓜儿,也不愿拿拳头揍他的下巴颏儿。我最恨跟人动拳头。我到不在乎自己挨揍——尽管我并不了解挨揍,自然啦——可是用拳头打架的时候我最害怕对方的脸。我的问题是,我不忍看对方的脸。要是双方都蒙住眼睛什么的,那倒还可以。你要是仔细想一想,这确实是种可笑的胆小,不过照样是胆小,一点不假。我绝不自欺欺人。
问题是,我心里真有点儿替她们难受。我是说大多数姑娘都那么傻。你只要跟她们搂搂抱抱一会儿,就可以真正看出她们全都失去了头脑。一个姑娘只要真正热情上来,就不再有头脑。我不知道。她们要我住手,我就住手了。
嘿,我心里很难过,我那时心里有多沮丧,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当时干了些什么呢,我开始大声跟艾里讲起话来。有时候我心情实在沮丧得厉害,就会这么办,我口口声声叫他回家取自行车去,到鲍比·法隆家门口来找我。我们在缅因的时候,就住在鲍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嗯,那次是这么回事,有一天鲍比和我想骑自行车到塞德哥湖去。我们自带午饭,还带着支汽枪——我们还都很小,以为用我们的汽枪可以打猎。嗯,艾里听见我们谈论这事,也要跟着去,我不肯答应。我告诉他说他还太小。此后每逢我心里十分沮丧,就会口口声声跟他说:“好吧。回家取你的自行车去,我在鲍比家门口等你。快点。”那倒不是我出去的时候总不带他一起去。我是带的。可是那一天我没带他去。他倒没生气——他从来不为什么事生气——可我只要心里十分沮丧,就老会想起这件事。
我在卫生间里呆了约莫一个小时,洗了一个澡。随后我回到床上。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睡着——我甚至都不觉得困——可我终于睡着了。我当时倒是真想自杀。我很想从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会那样做,要是我确实知道我一摔到地上马上就会有人拿布把我盖起来。我不希望自己浑身是血的时候有一嘟噜傻瓜蛋伸长脖子看着我。
我所有的一切全都他妈的太资产阶级。连我的自来水笔也太资产阶级。他一天到晚向我借着使,可它照样太资产阶级。
他妈的金钱。到头来它总会让你难过得要命。
我把她的溜冰鞋收紧以后,她就向我道谢。她是一个很好、很懂礼貌的小姑娘。老天爷,我就喜欢那样的孩子,你给他们紧了溜冰鞋什么的,他们很懂礼貌,会向你道谢。大多数孩子都这样。一点不假。
博物馆里最好的一点是一切东西总呆在原来的地方不动。谁也不挪移一下位置。你哪怕去十万次,那个爱斯基摩人依旧刚捕捉到两条鱼;那些鸟依旧在往南飞;鹿依旧在水洞边喝水,它们的角依旧那么美丽,它们的腿依旧那么细又好看;还有那个裸露着乳房的印第安女人依旧在织同一条毯子。谁也不会改变样儿。唯一变样的东西只是你自己。倒不一定是这个。不过你反正改了些样儿,就是这么回事。我是说你反正总有些地方不一样了——我说不清楚我的意思。即使我说得清楚,我怕自己也不一定想说。
有些事物应该老保持着老样子。你应该把它们搁进那种大玻璃柜里,别去动它们。我知道这是不可能办到的,不过这照样是件很糟糕的事。嗯,我一边走,一边就想着这一类事。
这委实是一片绝好的景色,你要是懂得我的意思的话。可是说起来,这景色看了也有点叫人泄气,因为你老会嘀咕着所有这些姑娘将来会有他妈的什么遭遇。我是说在她们离开中学或大学以后。你可以聊到他们绝大多数都会嫁给无聊的男人。这类男人有的老是谈着他们的混账汽车一加仑汽油可以行使多少英里。有的要是打高尔夫球输了,或者甚至在乒乓球之类的无聊球赛中输了,就会难过得要命,变得非常孩子气。有的非常卑鄙。有的从来不看书。有的很讨人厌——不过在这一点上,我得小心一些。我是说在说别人讨人厌这一点上。我不了解讨人厌的家伙。我真的不了解。
你不管做什么事,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警惕,就会在无意中卖弄起来。那样的话,你就不再那么好了。
演完第一幕,我们就跟其他那些傻瓜蛋一起出去抽烟。这真是个盛举。你这一辈子从未见过有这么多的伪君子聚在一起,每个人都拼命抽烟,大声谈论戏,让别人都能听见他们的声音,知道他们是有多么了不起。
姑娘们的问题是,她们要是喜欢什么人,那么不管他是个多下流的杂种,她们总要说他有自卑感;要是她们不喜欢他,那么不管他是个多好的小伙子,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们都会说他自高自大。连聪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要是再发生一次战争,我打算他妈的干脆坐在原子弹顶上。我愿意第一个报名,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愿意这样做。
你要是在那儿多坐会儿,老听着所有那些假模假式男女鼓掌什么的,你准会痛恨起世界的每一个人来,我发誓你一定会。
你看得出他不想跟我讨论任何严肃的问题。那帮聪明人就是这个毛病。他们从来不肯跟你讨论任何严肃的问题,除非是他们自己想谈。
你只要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他们就会俯首听命,要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
很多时候你简直不知道自己对什么最感兴趣,除非你先谈起一些你并不太感兴趣的事情。我是说有时候你自己简直做不了主。
他有时真能逼得你发疯,他跟他那个混账的班。我是说他老教你统一和简化。有些东西根本就没法统一和简化。我是说你总不能光是因为人家要你统一和简化,你就能做到统一和简化。
“什么?”我跟老菲芯说。她跟我说了些什么,可我没听清楚。
“你连一样东西都想不出来。”
“嗯,我想得出来。嗯,我想得出来。”
“呃,那你说出来。”
“我喜欢艾里,”我说,“我也喜欢我现在所做的事。跟你一起坐在这儿,聊聊天,想着一些玩意儿——”
“艾里已经死啦——你老这么说的!要是一个人死了,进了天堂,那就很难说——”
“我知道他已经死啦!你以为我连这个也不知道?可我仍旧可以喜欢他,对不对?不可能因为一个人死了,你就从此不再喜欢他,老天爷——尤其是那人比你认识的那些活人要好一千倍。”
老菲芯什么也没说。她要是想不起有什么好说的,就他妈的一句话也不说。
“不管怎样,我喜欢现在这样,”我说,“我是说就像现在这样。跟你坐这一块儿,聊聊天,逗着——”
“这不是什么真正的东西!”
“这是真正的东西!当然是的!他妈的为什么不是?人们就是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待,我他妈的对这都腻烦透啦。”
“律师倒是不错,我揣摩——可是不合我的胃口,”我说。“我是说他们要是老出去搭救受冤枉的人的性命,那倒是不错,可你一当了律师,就不干那样的事了。你只是挣许许多多钱,打高尔夫球,打桥牌,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再说,即便你真的出去救人性命了,你怎么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你真的要救人性命呢,还是因为你真正的动机是想当一个红律师,只等审判一结束,那些记者什么的就会全向你拥来,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贺,就像那些下流电影里演出的那样?你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个伪君子?问题是,你不知道。”
“你可曾觉得腻烦透顶?”我说。“我是说你可曾觉得心里打鼓,生怕一切事情会越来越糟,除非你想出什么办法来加以补救?我是说你喜不喜欢学校,以及所有这一类的玩意儿?”
“学校简直叫人腻烦透了。”
“我是说你是不是痛恨它?我知道它腻烦透了,可你是不是痛恨它?我要问的是这个。”
“呃,我倒说不上痛恨它。你总得——”
“呃,我可痛恨它。嘿,我才痛恨它哩,”我说。“不过不仅仅是学校。我痛恨一切。我痛恨住在纽约这地方。出租汽车、麦迪逊大道上的公共汽车,那些司机什么的老是冲着你大声吆喝,要你打后门下车;还有被人介绍给一些假模假式的家伙,说什么伦特夫妇是天仙下凡;还有出门的时候得上上下下乘电梯;还有一天到晚得上布鲁克斯让人给你量裤子;还有人们老是——”
“你几时最好到男校去念书试试。你几时去试试,”我说。“里面全是些伪君子。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账凯迪拉克;遇到橄榄球队比赛输了的时候,你还得装出挺在乎的样子,你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再说人人还在搞下流的小集团,打篮球的抱成一团,天主教徒抱成一团,那帮混账的书呆子抱成一团,打桥牌的抱成一团。连那些参加他妈的什么混账读书会的家伙也抱成一团。你要是尽量聪明点儿——”
“嗳,听我说,”老萨丽说。“有不少小伙子在学校里可比那样学到更多的东西。”
“我同意!我同意有些人学到更多的东西!可我就只能学到这一些。明白不?我说的就是他妈的这个意思,”我说。“我简直学什么都学不成。我不是什么好料。我是块朽木。”
“你当然是。”
“在我进大学以后,就不会有什么好地方可以去了。你仔细听着。到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们得拿着手提箱之类的玩意儿乘电梯下楼。我们得打电话给每个人,跟他们道别,还得从宾馆里寄明信片给他们。我得去坐办公室,挣许许多多钱,乘出租汽车或者麦迪逊大道上的公共汽车去上班,看报纸,天天打桥牌,上电影院,看许许多多混账的短片、广告和新闻片。新闻片,我的老天爷。老是什么混账的赛马啦,哪个太太小姐给你艘船行下水礼啦,还有一只黑猩猩穿着裤子骑混账自行车啦。到时候情况就根本不会一样了。你只是一点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还以为是‘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呢,”我说。“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它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 一个不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哪怕给你一百万年去干这事,世界上那些“x你”的字样你大概连一半都擦不掉。那是不可能的。
麻烦就在这里。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宁静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并不存在。你或许以为有这样的地方,可你到了那儿,只要一不注意,就会有人偷偷地溜进来,就在你的鼻子底下写了“x你”字样。你不信可以试试。我甚至都这样想,等我死后,他们会把我葬到墓地里,给我立一块墓碑之类的,上面写着“霍尔顿·考尔菲德”的名字,以及哪年生哪年死,然后就在这下面是”x你“两字。我有十足的把握,说实在的。
注:
摘录内容均来自2010年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美国作家J.D.塞林格的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施咸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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